近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予以调整,并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此次调整涉及的产品分别为电视机、微型计算机、洗衣机、电冰箱、空气调节器(简称“四机一脑”)。废弃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值得注意的是,电视机产品中,14寸及以上且25寸以下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每台补贴40元;25寸及以上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液晶电视机、OLED电视机、背投电视机,每台补贴45元。14寸以下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不予补贴。
另外,在《通知》实施前,已经按规定申请补贴的相关产品,仍然按原来的补贴标准来执行。按照此前标准,电视机的两类产品,每台补贴标准分别为60元、70元。总体来看,相较于此前的补贴标准,新标准中各产品补贴均有所下调,下调幅度大约为10-3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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