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入驻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的电商企业,经认定后,福州市将给予办公场地租金补贴。其中,对于电子商务进出口额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的房租补贴。该补贴自企业正常经营满一年后,于次年对其上年度的租金兑现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为鼓励企业做强做大,福州市政府将对福州市企业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已投入实际使用1年以上),且平台入驻企业数达50家(含50家)以上,网上交易额超过3000万美元(含),给予平台建设方投资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鼓励企业积极探索发展O2O、C2B、移动端、大数据等电子商务发展新的技术模式,成效显著者,对其研发、推广等费用给予不超过投资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福州市还加快构建跨境电商配套支撑体系,鼓励仓储、物流企业入驻电商园区。境内仓储为我市电商企业服务超过30家的公共仓储服务平台且仓储的进出口货物金额达500万美元(含),给予1%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引进的,年缴纳工薪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可按其上一年度所缴工薪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返还,返还期不超过5年。对引进的海内外电子商务知名专家、行业领军人才、高级技术人才,还将享受人才配套补贴、生活津贴、住房保障、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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