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商务网讯:2013年5月11日,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官方网站获悉,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山东省环保厅于2013年2至3月份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共检查废水排放企业4732家,其中有14家存在利用无防渗漏措施或防渗漏措施不完善的沟渠、坑塘贮存、排放废水等环境违法问题,其中我市有三家。
据了解,环境保护部于今年2月下旬至3月,组织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六省(市)环保厅(局),以地下水水质异常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为重点地区,以废水排放量与理论产生量明显不一致、建有渗坑渗井或旱井的企业为重点目标,全面排查华北平原地区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去向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山东省环保厅共检查废水排放企业4723家,其中有14家存在问题。这14家中,淄博有3家,潍坊有3家,临沂有2家、德州2家、聊城1家,滨州3家。其中,有6家位于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单元机及补给区(国家出台《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根据地下水系统特征,将华北平原及地下水重要补给区划分为30个相对独立的污染防治单元。)
据悉,我市三家被查处的潍坊企业分别是,潍坊市高密市宋述信小电镀厂,该企业属于土小企业,将废水排入无防渗措施的坑塘,已被依法取缔。另外还有潍坊市高密市金祥针织厂属于未批先建的企业,将废水排入无防渗措施的坑塘,已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产并处罚款。还有一家企业为潍坊市高密市华盛针织厂,同样为未批先建企业,将废水排入无防渗措施的坑塘,已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产并处罚款。
来源:人民网 资讯编辑人: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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