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通告,提醒相关餐厨具出口企业,密切关注欧盟202/2014号法规及其他相关信息,及早采取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通告称,今年3月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2014号法规,该法规在发布20天后生效,并设定执行缓冲期,即在今年3月24日以前合法进入欧盟市场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即使不符合该法规要求,也可继续投放市场至2015年3月24日,直至存货销售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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