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商务网】日前、湖北省仙桃市的杨先生致电济南市历下国税局投诉举报中心、称他在网上一家叫"立信通讯"的卖家那里购得了一款900多元的录音笔、货物拿到后、杨先生提出想要发票、对方却以没有发票为由拒绝了他 . 随后、杨先生将顺丰速运的快递单复印件传真给济南市历下国税局、税务部门正根据其提供的卖家地址进行具体的调查 .
5月9日、该局又收到一份来自张女士的投诉、她在本市一家大型商城的官方网站上购买了一种有奖销售的商品、可是商家给她开具的发票上只注明了食品、没有标明商品的具体名称、致使其无法参与有奖兑换活动 .
济南市历下国税局投诉举报中心的王建新副科长介绍说、网上购物情况比较复杂、有一些比较大型的商铺有实体商店、办理了正规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向税务部门领取了发票、在这些网店中购买商品、消费者购物权益一般能够得到较好的维护、索要发票还是比较方便的 . 但是另外的许多商铺没有实体商店、没有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没有向税务部门领取过发票、拒开发票的情况就会时有发生 . 但是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商品销售、商家都必须主动提供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律责任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在商品维权时、必须持有凭据、其中发票是最重要的凭据 . 网络购物是新兴事物、国家的工商、税务的等部门正在对其进行规范 . 建议消费者一定要在购物和付款前索取发票、并事先和卖家约定一个凭据、遇到不给发票的商家可以持有关凭据拨打当地税务服务热线12366进行投诉、维权自己的合法权益 .
济南市国税局12366服务热线的小吕告诉记者、目前她们接到的关于网上购物拒开发票的投诉量虽然不算太多、但消费者与商家进行交易时就应该索要发票、以确保发生争议时有所凭证 . 对于网上购物、消费者应最好是选择信誉等级高、有明确退货承诺的商家、这样一旦商品有问题、解决起来相对容易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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