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下发《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8部门联合行动,大气与水污染整治均被列入行动重点。
大气污染物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停产关闭。专项行动对利用渗井、渗坑等方式排放污水的,要责令限期消除污染,依法严厉处罚;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完善、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污的,要依法处理,并责成企业限期治理。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到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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