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刘璐介绍,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公安部门收取的铁路联防护路费等7项,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等8项。对小微企业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住房交易手续费、船舶港务费、新兽药审批费等43项。
“目前,我们正着手开展下一轮的清理,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刘璐说,省物价局将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据介绍,自2008年以来,我省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多次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由2007年底的374项,减少为目前的157项。据国家工信部企业负担监测数据,2013年、2014年江苏连续两年企业负担指数排名全国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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